一、无需办理签证人员
1、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的外国人;
2、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的外国人;
3、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的外国人;
4、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(不包括虚拟卡)的外籍人士。
二、可受理签证类型
类型 |
适合人员 |
所需额外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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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/F |
赴华从事经贸教科文体等活动人员 |
中国境内邀请方或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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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 |
赴华工作人员 |
工作许可通知原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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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/ Q2 |
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居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(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、子女、子女配偶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) |
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、申请人与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、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)、邀请人身份证件(中国公民身份证件或外国人护照及永居证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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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1 |
赴华长期留学人员 |
JW201/JW202表原件及复印件、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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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1/ S2 |
M/F/X1/Z字签证持有人的配偶、父母、配偶父母、子女、子女配偶、非婚伴侣 |
邀请人出具的邀请函、申请人同邀请人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(结婚证、出生证、亲属关系证明等)、邀请人护照及居留证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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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2 (人道主义) |
赴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人,家庭成员范围参考Q字签证 |
死者或危重病人的身份证件、死亡证明或医院出具的诊断书/病危通知书、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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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、公务、 礼遇、乘务 |
外交、公务人员、 司乘人员 |
请径咨询我处13051863835同微信 |
注:1、所有签证类型都需提交签证申请表、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;
2、赴华旅游、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仍未恢复;
3、Q字及S字签证所需邀请函须包含以下内容:①被邀请人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等个人信息;②被邀请人来华目的、抵离日期、逗留地点、与邀请人关系、在华期间费用来源等;③邀请人姓名、身份证件信息、电话、地址、签字等。
三、签证申请流程
1、邮件咨询:邮件标题为“拟申请签证种类+申请人姓名+护照号码”,发送至1179851365@qq.com,内容写明赴华事由及拟赴华时间,附件上传相应签证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。
5、一般签证受理时间为4个工作日,加急服务为2-3个工作日,特急服务为1个工作日。申请人须在约定时期取回签证并用美元现金支付费用。
电话:+86 130 5186 38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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