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《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》:申请工作许可的基本表格,需要填写完整并准确,之后由申请人自行打印,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经单位授权部门公章。
工作资历证明:证明申请人在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和资历,且职位要具有相关性,由申请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,需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岗位,包括职位、工作时间或曾经做过的项目,并由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,并留有证明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。同时,还需要提供推荐信。
最高学位(学历)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、职业资格证明:证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和职业资格。由申请人获得最高学位(学历)的毕业院校出具。具体要求如下:
无犯罪记录证明: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、安全、法院等部门出具,证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。要求如下:
体检证明:证明申请人身体健康,符合在中国工作的要求。经中国检验检疫机构或其认可的境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,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均可,且有效期限为6个月。
聘用合同:由用人单位出具,应提供中文合同,并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,不得涂改。同时,应当包括工作地点、工作内容、薪酬、来华工作时间、职位、盖章、签字等必要内容。
申请人护照:有效证件,用于身份验证。要求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,境外新申请的需入境后提供所持签证。
申请人照片: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,用于制作工作许可证件。要求白色背景、面部特征完整、图像清晰、JPG格式、40K~120k字节之间。
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:如果申请人有随行家属(仅限直系亲属),需要提供家属的相关证明材料,包括随行家属护照信息页、家属关系证明(配偶提供结婚证书,子女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)、体检报告(18周岁以上家属)、电子照片等。
此外,还需注意以下事项:
申请时限11-30个工日
电话:+86 130 5186 38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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